為加強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建設,提高制度體系的全面性、系統性、可操作性,進一步明確權責邊界,規范業務流程,強化內部控制,防范經營風險,推動依法決策、依法治企,今年以來,甘肅金控集團全面開展制度“清廢改立”專項行動,積極探索建立“管根本、利長遠、重實效”的長效機制,集團合規經營理念全面增強、內控體系建設持續完善,現代企業制度優勢加速釋放,持續轉化為公司治理長久效能和企業高質量發展強勁動能。
一、聚焦“促合規”,全面厘清權責邊界
始終將依法行權履職視為集團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,在制度“清廢改立”中,嚴格對照新《公司法》和省政府國資委《省屬國有企業公司章程指引》要求,率先啟動《公司章程》及章程附件修訂工作,《公司章程》吸收融合了新《公司法》7個章節30條規定,內容涉及股東會、董事會、監事會、經理層職權等10個主要方面,全面實現各治理主體權責回歸本源;按照《省屬國有企業公司章程指引》將《公司章程》由20個章節170條內容精簡為18個章節164條內容,確保章程體例、格式、內容符合國資監管規定。積極構建“權責法定、權責透明、協調運轉、有效制衡”的公司治理機制,在修訂完善《“三重一大”決策事項清單》基礎上,堅持“一張清單定權責”,梳理歸集集團公司所有內控制度涉及決策事項,創新編制了《各治理主體決策事項清單(2024版)》,《清單》縱向明確了“四會一層”在集團公司經營發展過程中需要決策的7大類(黨建工作類、貫徹執行類、監督保障類、經營管理類、組織人事類、財務管理類、規范經營類)159個具體事項,橫向集成了決策事項、行權主體、行權方式、行權路徑等核心要素,全面厘清了各治理主體權責邊界,有效解決了“什么事項”上“什么會”的問題,真正實現了“隱性權力顯性化、清單之外無權力、沒有制度不決策”的預期目標,集團“依法行權”“依法決策”“依法執業”的合規經營理念全面增強。
二、聚焦“強內控”,全面開展制度評估
始終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作為強化內控體系建設的重要抓手,集團公司自正式運營以來,圍繞公司治理、內部控制、合規經營等方面累計印發各類制度943項(集團公司層面187項,各子公司756項),初步搭建了層次分明、相互銜接、協調一致的內控體系。此次制度“清廢改立”工作,嚴格對標國資監管規定,系統開展制度評估篩查,通過精準識別,發現集團公司制度建設還存在“執行不到位”“修訂不及時”“各治理主體權責邊界不清晰”“條款重疊”“內容沖突”“責任主體不明確”等短板、弱項及漏洞。針對發現的問題,科學制定《制度“清廢改立”工作計劃》,按照“廢止一批、修訂一批、延用一批、新建一批”的原則,及時修訂、更新、廢止不適用或已失效制度,黨委會、總辦會通過逐月督導、統籌推進,截至8月中旬,集團公司已集中廢止制度15項,完成率100%;修訂制度59項,完成率77.63%;新建制度8項,完成率72.72%。集團公司制度修訂面達到47%、精簡8%,內控體系進一步優化完善。
三、聚焦“筑根基”,全面搭建制度體系“四梁八柱”
為筑牢高質量發展根基,依托制度“清廢改立”,著力構建現代企業制度體系“四梁八柱”。加強頂層設計,制定印發《制度管理規定》,明確制度起草、審核、修訂、評估、廢止等工作流程及標準。牢牢把握“三閉環五相符”制度制定原則,確保新建及修訂制度在實施和運用中能夠形成“決策閉環、執行閉環、監督閉環”,制度內容和要求始終“與國家規定相符、與上級規定相符、與企業實際相符、與自身制度相符、與預期目標相符”。繪制制度圖譜,初步形成“三橫”(9個大類、40個一級分類、20個二級分類)“三縱”(基本制度、一般性制度、實施細則)制度圖譜,進一步厘清不同制度領域和上下位關系,探索建立制度分級分類管理名錄,督促指導各子公司同步開展制度“清廢改立”,實現上下貫通。強化制度執行,充分發揮巡視巡察、審計、內控合規等“六位一體”監督體系作用,常態化開展制度體系完整性和運用有效性監督,分層分類推進制度監督檢查全覆蓋。將制度“清廢改立”工作及宣貫執行情況納入依法治企工作,確保制度剛性執行,實現橫向協同。
下一步,集團公司將以新一輪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為引領,持續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,堅持謀具體和謀趨勢、謀當下和謀未來相統一,統籌抓好制度的“破與立”,常態化開展制度“清廢改立”,有序推進制度更新迭代,構建更加科學規范、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,確保集團各項經營活動在法治軌道上穩健運行,高質量發展根基不斷夯實,穩健發展基礎持續鞏固,真正讓制度規范時刻為集團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。